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二00九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9年春运工作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40天。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春运工作,努力营造和谐春运的氛围,满足群众出行需要,保证重点物资运输,根据中省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工交办《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陕工交发〔2008〕23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春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春运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春运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汉中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名单附后)。各县区及相关部门都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县区、本部门和系统春运工作的领导。要给本县区、本系统实际制定科学严密的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春运良好工作秩序,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二、搞好运力预测,科学安排运力
春运期间,探亲职工、返乡民工、放假学生、旅游等是形成客运高峰的主要群体。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掌握春运期间的客流高峰,提前做好运量预测,科学安排运力,制定有效措施,认真组织春运工作,确保运输畅通。铁路、交通、公安、劳动、民政、工商、旅游等部门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信息,掌握动态,加强预测,科学合理地调度运力,做到学生、民工和探亲人员的有序流动,实现旅客走得及时,安全到达的工作目标。在重点做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铁路、公路等部门要统筹安排好节日市场供应物资的运输并利用春节客流下降的间隙突出抢运煤炭、化肥、粮食、重要工业品等重点物资,确保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三、强化安全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确保设施完好,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对参加春运的企业及职工,要加强宣传和教育,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并层层落实到人,特别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交通运输部门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交通、交警、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地段的整治,增设警示标志标线和防撞设施,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运输设备例行的维修和检查,确保车辆,飞机及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和运行状态。要依法严厉查处公路客车超载、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县区道口办对铁路无人监护道口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经常巡查,确保行车和过往行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