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集中领取2008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通知
(粤建办办函[2008]3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
2008年10月24日前各市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已于近日转到我厅对外办事窗口。为方便企业领取证书,请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广州市除外)在2008年12月31日前,派人到我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派人领取本市“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时,取件人请带齐市建设局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各市建设局领证后,通知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到本市建设局建管科(安全科、质量安全处)领取证书,企业经办人领证时,请带齐接收凭证、企业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市建设局在发证时,收回我厅出具给各企业的接收凭证,并统一寄回我厅对外办事窗口。
二、在省工商局及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派人直接到我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经办人领证时,请带齐接收凭证、企业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