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援助”活动。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工会等部门配合,在全市统一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服务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双零家庭”和新失业人员。工作目标:一是使每一个就业困难人员和“双零家庭”能够及时在街道社区登记;二是帮助他们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三是保证“双零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四是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社保、岗位补贴等政策。各县区要依托街道、社区、乡镇开展入户家访掌握就业困难人员情况,重点为困难群体“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通过就业援助,切实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和“双零”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并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二)“春风送岗位”活动。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配合,在全市统一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服务对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工作目标:一是返乡农民工能够得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二是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以参加到有组织的劳务输出中;三是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可以享受政策补贴;四是组织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实现转移就业。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基层组织、服务机构,深入企业、社区,收集开发一批就业岗位,建立全市范围的沟通平台,通过信息发布、召开专场招聘会、组织送岗下乡等方式,集中帮助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外出返乡等各类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
(三)“民营企业招聘”活动。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人事、教育、工会、工商联等部门配合,在全市统一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活动。以大中专毕业生为重点对象,搭建民营企业与各类劳动者间的供需对接平台,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招聘活动的组织、宣传、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等工作,人事、教育部门要组织并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工会要重点做好各类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必要的法律援助工作,工商联要做好民营企业用人信息收集工作。
(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由市人事局牵头,市教育、劳动保障部门配合,在全市统一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活动。服务对象: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重点是就业困难毕业生。工作目标:一是力争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二是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半年内就业率60%以上;三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登记制度,登记后半年就业率达到90%以上。要组织企业进校园召开专场招聘会。对离校毕业生重点做好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毕业生的就业见习、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服务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等活动。对困难毕业生,各部门要加强配合,提供有效就业服务。
(五)开展优秀农民工、优秀创业人员的评选表彰活动。各县区要认真开展优秀农民工、优秀创业人员的评选表彰活动。对在全市涌现出的优秀代表授予“农民工之星”、“创业之星”称号,此项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抓好落实,工会、公安、共青团、妇联给予一定的政策鼓励。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尊重农民工、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勇于创业的氛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