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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部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刘德文(省卫生监督所科主任)
  潘德鸿(省卫生监督所科主任)
  王旭太(省卫生监督所科主任)
  马世英(省卫生监督所科主任)

  附件3:
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单位名称:           地址:
  一、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已经结束  □正在进行 □尚未开始
  二、添加或使用非食用物质情况:□有  □没有 (见添加或使用非食用物质汇总表1)
  三、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使用  □不使用 (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汇总表2)
  四、采购及使用食品添加剂卫生问题:□存在  □不存在 (具体问题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汇总表2)
  五、对问题的纠正措施:(停止使用)(停止采购)(销毁产品)(封存产品)( 退货 )等
  六、防止今后发生问题的措施:(健全自身管理组织)(完善管理制度)(采购索证索票)(采购时认真查看包装标识)(严格按规定添加范围和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有最大使用量限制的食品添加剂时用称量工具称量)
  七、严格食品添加剂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表1:
  非食用物质使用情况汇总表

名  称

来  源

添加(处理)的食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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