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县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菏政字〔200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强化监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在源头治理、专项整治、应急体系、食品“两网”以及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小麦粉制品专项整治等任务。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状况有了很大改善,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县和先进单位。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曹县人民政府等4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5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县和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县区和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努力工作,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8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县和先进单位名单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