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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菏泽年鉴》(2009)编纂工作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菏泽年鉴》(2009)编纂工作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切实做好《菏泽年鉴》(2009)的编纂组稿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编纂任务,现作如下通知:
  一、要高度重视年鉴编纂工作
  菏泽年鉴是市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年刊,是全面、系统地记述菏泽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是国内外了解菏泽、研究菏泽、投资菏泽的权威性资料工具书,是最具权威性、科学性的公共信息资源,具有存史、资政的重要作用。全市各承编供稿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完成供稿和编辑任务作为一项法定职责,真实、客观、全面、系统地记述我市2008年度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新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二、要严格遵循年鉴组稿标准
  (一)要遵循存真求实的原则。《菏泽年鉴》(2009)记述的是2008年度菏泽市的自然现状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成果、发展经验及各行业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人物。各单位必须做到全面、客观地记述工作成果、工作经验,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市委、市政府关于2008年度工作的整体部署。要突出时代特点和菏泽特色,严格掌握收录内容标准,确保内容翔实、资料完整、数据权威、质量上乘,充分展示我市平稳较快发展的现状。要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政策关”。《菏泽年鉴》是市政府主办、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年刊,组稿、编辑必须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在反映涉外及敏感问题、突发事件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凡《保密法》和其他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刊载的资料一律不得使用。
  (二)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原则。要把精品意识贯穿组稿、编辑工作的每个阶段。各供稿承编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地方史志编篡委员会下发的《菏泽年鉴》(2009)篇目要求和撰稿规则,认真落实组稿任务。各供稿单位撰稿人,要围绕本单位、本行业的主体特色工作,广泛收集深层次资料,特别是整体性、系统性、直观性和纵横对比的资料,提供具有时代特色和行业特点的稿件,最大程度地丰富年鉴的信息量。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专题条目的内容,努力挖掘资料,采用条目、表格、小资料、图片、图柱等形式,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化、多载体反映单位工作成果。撰稿人要正确把握年鉴的文体文风,行文要朴实、准确、简洁、规范,力戒空话、套话和工作总结式的体例。要加强编辑和供稿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编辑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年鉴的编辑出版质量。
  三、要认真落实编纂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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