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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菏政发〔2008〕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鉴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变动,现将其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士合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审计、税务方面的工作。
  刘勇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刘士合市长分管财政、审计、税务方面的工作,分管监察、人事、编制、发展和改革、煤炭开发管理、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国土资源、统计、金融(除农村信用社外)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协调石油化工基地、煤电化基地建设和“突破菏泽”战略的实施。
  李卫国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科技、通讯、保险、技术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府法制、物价、粮食等方面的工作。
  段伯汉副市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黄河河务、农村信用社、供销合作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协调“三农”工作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的建设工作。
  刘新云副市长:分管司法、社会治安、信访、国家安全、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协助刘勇同志分管国土资源工作。
  李法洪副市长:分管外经贸、海关、国检、口岸、开发区、旅游、外事侨务、对台事务、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协调文化旅游产业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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