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本市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五)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六)组织开展本市森林火灾扑救的应急演习、演练;
(七)负责本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市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工作;
(十)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扑救本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本县区林业局内;有关乡镇、街道、自然保护区、林场、森林公园、森林经营所、重点有林单位也要建立森林防火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包括与陕西省汉中市,四川省绵阳市、巴中市、南充市的联动响应),根据发生森林火灾严重程度,启动相应行政辖区的指挥扑救系统,实施各级应急扑火预案。
三、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预测预报和预警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气象局,根据气象因子变化、森林可燃物的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预测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在森林防火期内,依据有关工作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起到宣传和加强防范作用。同时,各级森林防火机构根据森林火险预警高低和本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做好预防准备工作。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分为一至四级,其中一级、二级为高火险预警等级。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
| 颜色表示
| 危险程度
| 易燃程度
|
一 级
| 红 色
| 极度危险
| 极易燃烧
|
二 级
| 橙 色
| 高度危险
| 容易燃烧
|
三 级
| 黄 色
| 中度危险
| 较易燃烧
|
四 级
| 蓝 色
| 低度危险
| 难以燃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