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现有的林(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现状很难承担当前的果品检疫和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应对突发林(果)业有害生物事件的艰巨任务,制约着林(果)业植物检疫为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紧密结合新疆实际,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队伍建设
林(果)业植物检疫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和业务性非常强的工作,没有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的专业队伍将难以完成植物检疫任务。因此,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新疆实际,结合林业发展的实际,围绕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统筹兼顾,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人员队伍建设。
(一) 扩大林(果)业植物检疫队伍。对全疆各地州、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内(包括:林管站、种苗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林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员,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推荐并经地州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由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分层次举办检疫员培训班。其中,自治区林业厅负责对各地州市、厅直属单位推荐人员的培训;各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县市、直属单位推荐人员的培训。培训合格取得兼职检疫员资格证书后,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实际统一调配,持证着装上岗,履行林业植物兼职检疫员职责。兼职检疫员主要职责是协助配合当地森检机构开展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有害生物除治工作。通过努力,力争到2010年使全疆林业植物检疫员队伍扩大到1000人以上,以满足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和林果产业发展对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的迫切需要。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从森检机构以外新吸收的林业植物兼职检疫员的管理,要将其纳入当地森检机构统一管理,并在森检机构的领导下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工作。严禁兼职检疫员越权开具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文书;禁止在从事植物检疫工作之外着装、持证。
(二)加大对现有专职检疫员执法能力的培训力度。一是要培养牢固树立依法执政的理念,以法律法规规范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为,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群众利益。二是要注重抓好制度建设,特别是知识更新培训的制度建设,除建立规范的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外,还应积极组织参加国家、自治区和地州市举办的检疫员培训班,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及时分析和定期交流;三是要加强对检疫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努力把全区林(果)业植物检疫队伍建设成“四有团队”。即:一有优良的思想品质,二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三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四有过硬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