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9〕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局,为主管全州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全州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生物资源开发和生态农业的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州种植业、生物资源开发、农机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组织农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制订农业教育和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全州科教兴农、农业科技和农业法规的培训。
(三)向州委、州政府提出全州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建议,引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的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全州农产品、农业新品种、化肥、农药、种子等的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五)负责规划指导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负责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监测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指导服务全州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
(六)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