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负责全州种植业、生物资源开发的基地建设和项目的立项、论证评估、预审、报批、组织开发项目的实施检查和总结工作;调控和管理全州各项农业(生物资源开发)发展资金;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监督农业系统财务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指导全州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管理局属站、所、校。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州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州农产品、绿色食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
(十)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监督对州内植物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组织农机化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推动农业机械技术进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负责全州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十二)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大理州农业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收发、档案、信访、保密、绿化、保卫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有关综合性材料;负责局办公会、重要业务会议的记录、纪要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外事、外经活动的组织、联系、报批、接待、新闻发布等工作;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车辆、房改等工作;负责收集、发布和宣传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机构编制、老干、科技干部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评聘、出国政审、人事档案等;协助局党组搞好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全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评;负责局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
(三) 计划财务科
负责组织编报全州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开发和资源开发计划;负责组织全州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编制全州农业预测性、指导性计划及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局属单位财务计划、预、决算;负责局直属单位的医保;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其保值增值;指导全州农业系统和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指导农办实体的建设发展,搞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承办大理州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