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负责本州道路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组织道路运输业的各种基本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反馈,开展咨询服务,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
(九)核发、管理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各种证、牌及票据、凭证、单据等,负责道路运输规费的征收、管理。
(十)负责本州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推广经验交流,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工作。
(十一)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指示,对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州交通运政管理处机关内设10个科、室、大队,下设12个运政管理所。
(一)办公室
1、组织起草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通知和规章制度等有关文件,并督促实施。
2、负责组织安排有关会议,发布会议记要,落实和检查会议精神执行情况。
3、掌管运政处印鉴,起草公文、函电,审核各科室以运政处名义制发的各种文件,负责公文收发、传阅、催办及管理。
4、做好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负责指导监督各科室档案工作,负责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5、负责日常内部事务处理,协调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督促和检查全处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6、负责全州运政系统信息管理工作,保证电子政务正常运行,负责周期性转存文件和其他各种数据文件,保障文件安全。
(二)人事宣传科
1、负责全州运政系统人事、工资、职改、养老保险、职工福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人事工作,并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台帐、档案。
2、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结合全州运政系统的工作实际,负责全州运政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和纪检工作。
3、做好大理州道路运输行业宣传工作,组织完成人力资源的统计上报工作。
4、组织撰写本州交通运输行业和运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创建规划,抓好精神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并组织抓好干部职工的素质教育工作。
(三)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