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对全州运管系统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全州运管系统的预算、决算编制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拟定年度规费征收和经费使用计划,负责对各县有关规费征收任务的下达。
3、做好票证的计划、管理和领发工作,建立健全领、发登记台帐。
4、做好行业统计工作,按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台帐。
(四)旅客运输管理科
1、负责贯彻执行旅客运输行业管理法规、政策、规章和全州旅客运输市场的管理,拟定全州旅客运输市场发展规划。
2、按权限对全州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及线路、班次及客运站实施行政许可。
3、负责全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及客运站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州农村客运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5、负责处理旅客运输过程中的纠纷和投诉。
6、制定和组织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应急预案。
7、定期上报和公布道路旅客运输的统计数据。
(五)货物运输管理科
1、负责贯彻执行货物运输行业管理法规、政策、规章和全州货物运输市场的管理,拟定全州货物运输市场发展规划。
2、负责对普通货物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实施行政许可,审核上报国际道路运输相关手续。
3、负责对全州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运输)及货运站(场)的监督管理。
4、负责处理货物运输过程中的纠纷和投诉。
5、制定和组织实施道路货物运输应急预案。
6、管理和发放特种货物运输准运证。
7、对全州运政系统的基本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
8、定期上报和公布道路货物运输的统计数据。
(六)驾驶员培训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2、负责本辖区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站)开、停业的审核、上报工作和本辖区汽车驾驶员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州汽车驾驶员培训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站)管理制度,建立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站)档案、台帐。
4、组织实施全州营业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的审核、培训、考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