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十五)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职业卫生健康、医疗救治、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报告体系,突出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大疫情预警监测、重点传染病防治和残疾预防,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和地方病防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强化重要时期和重点人群食品卫生监管、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等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农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努力做到“少花钱看病,不花钱防病”。
(十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建设好代表区域医疗水平的现代化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加快重点专科建设步伐,力争通过3— 5年的努力,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一批在西北有较大影响力、医疗水平和学术水平跨入全国先进行列的优势特色专科。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建设,确保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在农村实现“小病不出村镇”,在城市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目标。加快中医药、回族医药的发展,推进中医“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作,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减少或杜绝医疗事故,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十七)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巩固完善药品“三统一”制度,减少药品供应流通环节,扩大医用耗材招标范围,遏制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现象,积极引导药品配送企业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业务,有效降低药品流通成本。完善医疗保险科学管理和费用控制机制,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服务、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并将社区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十八)打造放心食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依法加强食品各环节的全程、动态、规范、有效的监管。在全区创建1个食品安全示范市、4个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在每个县(市、区)创建1个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在全区有条件的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监测监控点,对蔬菜、粮油、肉制品、乳制品、酱油、食醋等重点食品实行统一抽检制度,面向社会定期发布检测信息,引导群众安全消费。加强食盐监管,加大食盐物流配送,有效遏制地方碘缺乏病发生。完善畜禽定点屠宰制度,提高畜禽定点屠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