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二十三)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增加廉租房供应,扩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努力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按照“政策扶持、企业运作、先行试点”的原则,引导社会资金建设适合新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租住的租赁型住房。进一步扩大城镇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供应。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创造条件。
(二十四)加大“塞上农民新居”建设。按照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科学制定乡镇村庄建设规划。坚持新村建设和旧村整治并举,加大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立村庄管理长效机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力争5年内川区土坯房全部得到改造,进一步提高农民住房质量。
(二十五)加快危窑危房改造。继续实施以危窑危房、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减灾安居工程,扩大覆盖范围,加快实施进度,尤其要抓好新建住房的抗震设防。利用5年时间,改造农村危窑危房10万户,占全区农业总户数的12%,受益人口46万。通过危窑危房改造一二期工程和中部干旱带生态移民整体搬迁工程的实施,争取改造18.5万户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使86万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加大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改造力度,力争用3年时间解决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问题。
七、优化公共文化服务
(二十六)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宁夏大剧院、红旗大厦、银川剧院、固原市文化艺术中心和图书馆等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地级市重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2年,实现市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县(市、区)有“三馆一院”,乡(镇)、村、社区都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的目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二十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继续组织实施“共享阳光?文化服务进农家、进社区、百乡千场”文艺下乡等活动。自治区级直属文艺表演团体每年创作排演2— 3台。市、县(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和文化馆每年创作排演1— 2台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剧(节)目到农村演出,区直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每年为每个乡镇送戏3场,市、县(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和文化馆为辖区行政村送戏1场。充分利用文化广场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每年全区广场文化及节假日文化演出活动达到2000场以上。
(二十八)完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电视数字化和全区广电网络整合,尽快启动覆盖全区的地面数字广播电视网建设,提高广播电视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城市电影院线建设步伐,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和农村数字电影工程,不断巩固和提高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效果,不断扩大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面,提高放映质量,为全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食粮。
八、优化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