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19、激活城市经营。
(1)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土地市场,完善土地登记制度,严格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制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依法管好盘活土地二级市场。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工作,确保占补平衡。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土地储备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抓好落实。
(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国资经营集团公司运作步伐,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和城市存量土地,采取土地入股、资本入股等方式,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经营。加快城市派生资源经营步伐,采用托管经营、授权经营、股权转让等形式,逐步把垃圾处理、中水回用等可用市场经营的项目推向市场;加大城市无形资产开发利用,有偿转让城市户外广告标牌、公交线路经营权和城市设施冠名权等特许权,有效盘活城市存量资产。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办)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建设局、交通局、土地储备中心等有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20、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配合抓好落实。
(2)实施危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危窑危房1万户以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配合抓好落实。
(3)实施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建设“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9000座,太阳灶1.3万台。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配合抓好落实。
(4)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和市区各乡镇配合抓好落实。
(5)抓好第三批74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大力实施同心闫圈、罗山东坡等生态移民工程,安置移民5万人。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负责,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区有关乡镇配合抓好落实。
(6)实施塞上农民新居工程,新建、整治改造旧庄点72个。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配合抓好落实。
(三)着力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21、抓好优质粮食基地建设,全市优质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80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负责,利通区党工委、青铜峡市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目标任务分解,会同市科技局、水务局、粮食局等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22、抓好设施农业基地建设,全市新增设施农业5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负责做好任务分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及市区有关乡镇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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