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组织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县(市、区)抓好落实。
39、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切实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争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万人以上。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重点做好失地农民就业与生活保障工作,力争应保尽保。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会同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抓好落实。
40、加大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新建廉租房600套、经济适用住房3万平方米,力争将城市低收入家庭全部列入廉租房保障。继续实施市区“安居工程”建设,确保每一个城市拆迁户都能得到安置。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土地储备中心牵头负责,市建设局、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抓好落实。
41、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力争参保率达到90%以上。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参合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分别牵头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抓好落实。
42、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中医院和1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等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市第二人民医院等项目尽快立项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卫生局、建设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抓好落实。
43、加大社区卫生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全民保健。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牵头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抓好落实。
44、继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抓好落实。
45、积极发展老年人服务和慈善事业,开工建设吴忠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儿童福利院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残联分别牵头负责,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抓好落实。
46、加强社区建设,完成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构建和谐文明社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抓好落实。
(七)着力做好安全和维稳工作
47、加强公共安全。
(1)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防范网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抓好落实。
(2)加强消防安全、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监测监管、抗震设防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地震局牵头负责,会同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建设局、房管局和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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