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疫情预防预报、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等体系建设,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会同卫生局、农牧局、宗教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抓好落实。
48、加强安全生产。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不懈地抓好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牵头负责,会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抓好落实。
49、维护社会稳定。
(1)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信访督查局牵头负责,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抓好落实。
(2)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建设人防疏散基地和专业队伍训练基地,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深入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提升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民政局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抓好落实。
(3)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决抵御外来宗教的渗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抓好落实
50、抓好财源建设。
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和增值税政策性转型等对财税工作的影响,积极壮大骨干财源,稳定基础财源,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先支持基本建设和民生改善。严格压缩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性支出,坚持节俭办事,做到公务支出“零增长”。启动市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配合抓好落实。
(八)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51、努力提高科学施政的能力。
开展调查研究,拓宽沟通民意渠道,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注重用基层的首创经验指导工作,提升科学发展的水平和层次。坚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把群众需求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亲民、爱民、为民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让群众从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抓好落实。
52、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1)完善政府依法行政的决策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确保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促进和约束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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