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吴忠市地税局进行奖励的决定
(吴政发〔2009〕2号 2009年1月12日)
2008年,吴忠市地税局在自治区地税局和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源监控,强化征收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千方百计组织税收收入,超额完成了税收任务。全年累计征收市区级收入21530万元,完成市区预算任务的121%,超收3697万元,是历年来任务完成最好、超收最多的一年,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支持我市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了进一步调动税务干部的积极性,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地税局奖励资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