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灭火救援联动应急方案的通知

  现场副指挥长:由市消防支队全勤指挥部指挥长担任。
  现场指挥部成员: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救援中心(122)、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市交通局、市供电局、市环保局、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公司、市医院急救中心(120)、中国石油铜川分公司、电信铜川分公司、移动铜川分公司、联通铜川分公司以及各企业专职消防队等单位的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
  其具体任务是:
  市交警支队救援中心(122):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负责现场交通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禁止一切与灭火救援无关车辆、人员靠近。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确保现场安全。
  市交通局: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及时组织运送人员、物资、装备等,保障道路畅通。
  市环保局:负责对灾害事故现场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监测,提出处置意见,切实降低事故污染。
  铜川供电局: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负责对事故现场和周围实施电力管制,提供电力等相关方面的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和技术支持。
  市自来水公司: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负责保证事故处置用水,必要时停止部分地区的供水。
  市燃气公司: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负责对事故现场和周围实施燃气管制,提供燃气等相关方面的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和技术支持。
  市医院急救中心(120):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负责抢救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做好现场卫生防疫工作,提供事故处置所需药品和器械。
  中国石油铜川分公司:提供在石化等相关方面抢险救援的物资、器材装备和有力技术支持。
  电信铜川分公司、移动铜川分公司、联通铜川分公司: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负责灾害现场通信保障工作。
  各企业专职消防队:按照现场指挥长的要求,与公安消防队协同作战。
  第四条 设立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经常保持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分析各类信息,并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出工作建议;制定和完善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演习方案,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应急联动调度指挥

  第五条 市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有权在接到火灾报警后,根据灾情调集各成员单位的有关力量到场处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