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标评价体系。进一步办好“中国宣城”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加强网络宣传,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继续加强市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服务功能,汇集政府各部门的可公开的政策信息和政务信息。继续牵头做好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平台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
(六)全面开展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清理。重点清理企业生产经营和贷款融资过程中的收费,降低检验类收费标准和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优化消费服务环境。落实价格优惠政策,加大对服务业扶持力度。继续整顿规范教育、医药价格和收费,整顿规范涉房价格和收费,进一步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继续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涉企违规行为。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负责。
(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重点工程和企业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建立警企联系制度,对重点工程建设实行民警派驻制、一企一警制。对涉及企业发展、急需办理的事情,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展上门走访、上门服务。严禁公安民警吃、拿、卡、要和向企业拉赞助、摊派钱物。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全力打造促进发展的优良环境。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八)全面开展民主考评活动。在市直单位继续开展效能建设和政风建设测评活动,并对市直重点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在认真总结去年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经验基础上,继续开展好今年的考评活动。并将民主考评活动向公共服务单位、基层站所延伸,切实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营造优质、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九)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票据管理和执收行为。认真落实各项财政工作法规和财经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十)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监测点联系制度建设。调整增加监测点,充分发挥监测点企业“晴雨表”作用。定期走访监测点企业,及时了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企业服务的有关情况,收集关于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受理监测点企业(商会、协会)对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依据政策和规定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难题。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