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加快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市污水处理厂脱氮设施和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配套管网建设步伐,提高已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和城镇污水处理率;继续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对向马颊河、第三濮清南排放污水的企业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规范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2009年2月28日前,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及高新区将本辖区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2009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流域内重点污染源废水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辖区流域内重点污染源废水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此项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落实。
各有关县(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以上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二)深度治理全市所有造纸、羽绒、制药和合成氨企业
1.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和我省新出台的造纸、羽绒、制药、合成氨等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对全市造纸、羽绒、制药、合成氨生产企业进行排查,确定关闭淘汰和深度治理企业名单,下达关闭淘汰和限期治理通知书。对没有按期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2009年2月28日前,对全市造纸、羽绒、制药和合成氨等行业进行核查,确定关闭淘汰和治理企业名单并报市环保局备案。此项工作由各县(区)环保局商县(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2009年2月28日前,各县(区)环保局对符合产业政策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2009年4月30日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予以关闭淘汰。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各有关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以上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推进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
1.工作任务
对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的中原油田集中供热锅炉进行调查,确定需要进行脱硫工程建设的企业名单,提交省环保局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2009年2月28日前,完成全市中原油田集中供热锅炉调查工作,确定全市2009年度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企业名单并上报省环保局。省环保局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后督促企业制定脱硫工程技术方案,确保 10月30日前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中原石油勘探局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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