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


  附: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基本建设程序)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基本建设程序)

  1、根据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等,经过调查研究和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
  2、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做出初步说明,形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6)用地预审意见。
  3、在技术和经济方案比较基础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一经批准,即可着手进行可行性研究(按照现行的投资体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可合并开展工作),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的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2)资源、原材料、燃料、动力、供水、运输条件;
  (3)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
  (4)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
  (5)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配套工程;
  (6)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防震、防洪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
  (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管理制度;
  (8)建设进度和工期;
  (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0)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1)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咨询单位。
  4、在详细技术认证基础上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基础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项目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做出的基本技术规定,编制项目的总概算。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和设计的指导思想;
  (2)建设规模、原材料的用量及来源等;
  (3)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等;
  (4)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辅助设施等的建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