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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咸阳市中心支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促进咸阳涉外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放宽限制,进一步鼓励外商直接投资。放宽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开户的地域和数量限制,外商投资企业在陕西省境内可以自由、方便地选择开户银行,跨地市开立资本金账户不作为异地开户,按属地开立资本金账户办理;注册资本金超过300万美元的,可以在不同外汇指定银行开立两个或两个以上资本金账户;充分利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外资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开立、外资询证和外资并购等业务,扩大联网范围,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接入系统办理业务;把握资本项目外汇业务风险审核要点,及时为具有真实投资意向的资金办理入账和汇兑业务。对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在外汇资金运作中遇到的困难,个案处理,特事特办,提供个性化服务。大力支持现汇、实物、无形资产、人民币利润再投资、股权并购、境外上市等多种方式利用外资。
  7、改进资本金结汇审核业务授权方式,方便银行和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审核业务,变事前“申报制”为“备案制”。凡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资格和结售汇资格的银行在办理资本金结汇审核业务时,无需事前申报,只进行备案即可办理。
  8、提高预收、预付和延收、延付比例,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将一般企业出口预收货款收汇和进口延期付汇比例从10%提高到25%;对新设企业及国家、省、市重点扶持类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高出口预收、进口预付和进口延期付汇比例。对企业的延期收款暂不进行控制,已办理债权登记的延期收款全额确认。
  9、鼓励和支持合理借用外债,拓宽银行和企业资金来源渠道。指导和帮助银行根据需要合理确定借用短期外债规模。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在“投注差”范围内积极借用外债。帮助和指导企业进行债务重组,节约财务费用。鼓励外汇指定银行发放外汇贷款,引导企业“借外汇-用外汇-还外汇”,扩大对外贸易规模。
  10、积极支持“走出去”,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支持企业利用当前有利时机开展境外投资,简化相关外汇业务办理手续,便利企业境外投资所需外汇资金的获取和运用;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支持企业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
  二、推动创新,优化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涉外企业金融服务需求
  11、积极支持和鼓励银行进一步改善进出口金融服务。外汇银行要利用拥有海外机构和海外代理行等优势,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投资和贸易国法律、法规、合作伙伴和市场信息,与企业共同做好考察论证,加快评估进度,提高项目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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