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审计
(一)农村信用联社信贷资产专项审计调查。以促进落实中央农村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摸清家底、防范金融风险为目标,市审计局配合省审计厅对咸阳市辖区、杨陵14个农村信用联社信贷资产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检查信贷资产质量、效益状况,信贷政策、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提示经营风险及影响效益的主要因素,查处信贷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和金融犯罪案件线索,促进信用联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强化信贷管理,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11月15日前完成。
(二)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以促进依法履行外资管理职责,提高外资利用质量,降低政府外债偿债风险为目标,市审计局对国外贷款项目进行公证审计。一是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项目办结核病控制项目进行公证审计,并对渭城区、武功县、乾县、淳化县、长武县进行审计,其它县市区审计机关进行同级审计。5月10前完成。 二是市审计局对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和咸阳师范学院日元贷款陕西高等教育项目进行审计。三是参加省审计厅日元贷款陕西环境改善项目审计。四是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和项目办陕西植树造林日元贷款项目进行审计,并对彬县、礼泉县、三原县、武功县、兴平市进行审计;长武县、乾县、永寿县审计机关进行同级审计。重点检查有无违反贷款协议,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有无虚报、冒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问题;有无滞留、挤占、出借项目资金问题;检查贷款资金转贷是否合理,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以上三项内容均于9月15日前完成。
三、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一)全市新华发行集团系统审计。以促进图书发行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教材发行招投标和教辅资料发行工作监督,规范经营管理,提高效益为目标,由市审计局对咸阳新华书店和兴平市新华书店进行审计,其余由各县区审计机关审计。主要看三年来教材招投标是否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发行是否符合规定,提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问题,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11月15日前完成。
(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按照我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总体方案和各专项方案的规定,市审计局对武功县4所学校、兴平市2所学校和礼泉县烟霞镇、赵镇、南坊镇和药王洞镇进行审计。其它县区进行同级审计。按总体方案和各专项方案要求时间完成。
(三)市级部分预算执行单位自查抽查和对部分被审计单位审计。以规范市级预算执行单位,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健全内部制度,增强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为目标,由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检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编委办、秦都公安分局、渭城公安分局等10个部门和单位对其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由市审计局进行抽审。重点是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各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检查是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有无隐瞒、截留、坐支应上缴的财政收入,有无滞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和虚列支出等问题;银行帐户开设和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反行政事业性开支标准等问题,是否建立和执行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核算、处置是否符合规定。各部门单位要写出自查结果报告,报送市审计局。市审计局根据自查结果进行抽查,确定其中2-4个部门(单位)列入201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7月15日前完成。同时,市审计局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人事局、市人防办、市国土资源局及下属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局及下属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殡仪馆、市第一人民医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的目的和重点与自查部门单位相同。要求完成时间对照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