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检查各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
5、检查各单位是否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
三、职责分工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市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实施本行业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全市范围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协调和督促落实。其他相关市级部门分工如下:
(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医院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三)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旅游景点等场所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市交通局负责组织车站等候车场所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五)市供电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企业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六)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七)市民政局负责敬老院的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八)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实施网吧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九)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储备库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市文物局负责组织实施文物古建筑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市招商局负责组织在咸招商引资项目在建工程的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二)各通讯运营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企业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咸阳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陕西分公司咸阳办事处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所属在咸企业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工作步骤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元月1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要及时组织召开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范围内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检查落实阶段(元月11日至年2月5日)。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整改火灾隐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各单位、村庄和社区检查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市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检查督促本行业系统各单位的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