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园区配套服务能力。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自主经营、有偿服务”的原则,鼓励支持环保治污、技术研发、产品检验检测、信息网络、公共物流、原材料市场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入驻企业提供良好的公共配套服务。各园区成立投资开发公司,承担园区投融资平台和开发建设工作。以投资开发公司为主体,多渠道筹集园区建设资金,进行土地前期开发,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园区内企业进行融资担保,促进园区发展。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园区承载能力。
园区建设最低要做到“三通一平”,有条件的争取做到“五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和土地平整,降低园区内企业运行成本。
(七)突出项目引进,高质量搞好产业园区招商引资。
在灾后恢复重建和世界金融危机不利影响中积极寻找机遇,主动吸引和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提升园区产业发展档次和水平。编制《凉山州产业园区招商指南》,围绕规划,针对特色优势资源产业的缺失、薄弱和关键环节,确定重点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开展定向、定位招商和产业承接,促进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大集团到凉山投资。
(八)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实施产业园区目标考核。
加强对产业园区发展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综合监测分析,建立园区统计指标体系,以培育发展的省州级园区为重点,对园区企业数、固定资产投资、销售收入、增加值、利税、招商引资、就业人数、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和主导产品产量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定期发布统计数据。园区要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切实做好各项报表报送工作,在上报州统计局园区资料的同时,抄报州园区办。
制定园区考核奖励办法,对园区实行目标和动态管理。根据园区建设进度、产业发展等状况,对综合考核指标名列前茅的园区,州政府给予奖励和加大扶持力度,对发展严重滞后的园区适时进行调整。
四、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州的决定》(凉委发〔2006〕13号)和《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凉委发〔2007〕6号)确定的相关政策,在资金投入、人才引进、土地使用、产业政策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为产业园区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