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商洛市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实施方案》、《商洛市货物装载源头专项治理方案》、《商洛市农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 考核按分项内容实行百分制,由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考评标准,并组织评比奖励。

  第七条 治超工作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目标、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三部分。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辖区内车辆平均超限超载率、吨位超限超载率、专项整治工作和环境保障;组织领导主要考核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制度建设、工作部署;责任落实主要考核执法管理、宣传监督、经费落实。

  第八条 市直相关部门治超工作的考核内容:

  (一)交通部门:

  ⒈负责路面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

  ⒉负责货物集散地源头派驻、巡查监管,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⒊负责治超检测站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⒋负责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为源头监管、处罚提供依据;

  ⒌协同工商、公安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和拆解工作;

  ⒍负责整顿运输市场秩序、规范运输行为,调整和优化运力结构;

  ⒎协同发展改革部门、公安部门继续对“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更正;

  ⒏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健全治超机构,加强工作力量。

  (二)公安部门:

  ⒈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⒉配合维护治超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协助治超人员维护好设施安全;

  ⒊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⒋依法查处强行闯站、聚众闹事、堵塞交通等阻碍治超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⒌负责对“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恢复吨位工作。

  (三)发展改革部门:

  ⒈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监督、检查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查处违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⒉指导和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制定超限超载车辆装卸、货物保管、停车管理、公路赔(补)偿费等收费标准。

  (四)工商部门:

  ⒈负责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