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部门协同、适当投入”的原则,将邮政进社区纳入社区工作日程,将社区邮政服务站建设成再就业平台和社区服务平台。2008年四季度至2009年一季度先在兴义市的社区进行试点推进,于2009年二季度以召开现场会或分别组织各县到兴义市社区考察学习的方式向全州各县进行推广落实,各县在2009年上半年前选择二至三个社区开展此项工作。各级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社区工作总体规划,逐步铺开,积极推进,力争2010年在全州县城以上城镇的社区全面开展邮政进社区工作并实现社区信报箱群化,待条件成熟时,再向农村社区推广。
四、工作内容
(一)社区邮政服务站场地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帮助落实,应位于社区入口、中心地段或临街位置,面积一般在30至50平方米,原则上不小于20平方米,可设在社区门卫或收发室、物业附属房、社区服务站等处。对于不能提供场所的,也可在社区入口、中心地段或临街位置提供相应场地,由邮政部门负责提供基本资金或材料进行修建,相关部门免收建设配套税费。邮政部门负责对各社区邮政服务站提供邮政标识、相应的邮政专用工具和用品。
(二)社区邮政服务站主要服务项目:办理各类邮政业务,投递各类邮件、报刊;可代收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各类费用;可代售各类通信卡;可代理保险;可代理飞机、火车、汽车、彩票等票务业务。
(三)邮政部门负责制定社区邮政服务站管理办法,对工作人员进行免费上岗培训,对日常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以保证邮政服务质量。
五、政策扶持
为支持邮政进社区工作,将社区邮政服务站作为公益性岗位管理,并按规定只能安排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对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工作量由邮政部门计发代办费。
六、工作要求
(一)社区邮政服务站工作人员由各社区负责推荐,并与社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社区邮政服务站要以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宗旨。社区要加强对社区邮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邮政部门要加强对服务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