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商洛市商丹循环工业经济集中区沙河子工业园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环境保障的通告
(商政发〔2008〕43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商洛突破发展的决定》及《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决定》,积极应对高速公路开通为我市带来的良好机遇,按照“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抓项目、突出抓招商”的要求,现将商丹循环工业经济集中区沙河子工业园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环境保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洛市商丹循环工业经济集中区沙河子工业园建设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实施“十一五”规划及产业兴市、工业强市、项目带动、突破发展的重大决策,它的建设对加快我市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改善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发展地方经济,加快商洛突破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村组及广大群众都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商洛市商丹循环工业经济集中区沙河子工业园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二、商洛市商丹循环工业经济集中区沙河子工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用地位于商州区沙河子镇高速公路出口以东,党沙沟以西,丹江河堤以南,勘测定界线以北。征收集体土地及建(构)筑物、树木、青苗等附着物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商洛市商丹循环工业经济集中区沙河子工业园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征地告知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征迁范围内修建任何建(构)筑物、抢栽种树木、药材及农作物,否则不予补偿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被征迁范围内的单位、村组及个人,自本通告发布后,按照商丹循环工业集中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办公室的要求办理征迁补偿登记事宜。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迁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登记结果为准。应拆除(砍伐)的一切建(构)筑物、树木、青苗等附着物,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清理。
四、成立商洛市商丹循环工业经济集中区沙河子工业园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征地拆迁具体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共同营造良好的征迁及工程建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