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8〕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商洛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八年十二月二日
商洛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以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及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和管理制度、措施落实为主要内容,结合上半年安排部署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下列单位和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
(一)对人员密集场所、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通讯枢纽、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情况,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以及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
(二)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存储、经营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储存库房、经销门店等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灭火设施、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以及燃油、燃气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治,对违反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对城市居民小区、社区、乡镇村庄、农户集中居住区的违章建筑、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和整治,对违章乱搭乱建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产品、新建或重新装修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进行检测,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