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乳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9〕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8]65号),要求全面抓好《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乳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彻底整顿和全面振兴奶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乳品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全市乳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市政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
《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乳品质量和奶业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加强乳品质量监管,促进奶业健康发展,任务极其重要,极其紧迫,极其艰巨。
《条例》在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教训,总结近年来奶业发展和管理工作,借鉴奶业发达国家乳品质量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乳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制定了涉及生鲜乳生产和收购、乳制品生产和销售以及进出口等环节的一系列质量安全制度,提出了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并明确了法律责任,是确保乳品质量安全和保障奶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法规。认真学习贯彻
《条例》,把
《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是规范乳品市场秩序,确保乳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是深入贯彻中央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精神,全面建设现代奶业,重塑消费者信心的重要任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
《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习贯彻
《条例》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作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迅速将
《条例》精神传达到基层,抓紧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加大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
《条例》得到贯彻落实,促进全市乳制品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