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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和落实授信项目贷款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和落实授信项目贷款的通知
(州府发〔2009〕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全州农村信用社自2003年深化改革以来,实力进一步增强,存贷款业务大幅增长,近五年来存贷款增幅居全州第一,有力地支持了“三农”工作,成为全州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今年初,州人民政府与省农村信用社初步商定,从2009年―2013年,省农村信用社每年对黔西南州授信项目贷款15亿元,五年共75亿元。为落实好省农村信用社授信项目贷款工作,支持农村信用社和农村经济稳健发展,促进全州经济发展,经研究,现将黔西南州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和落实授信项目贷款的相关事宜通知下: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主动关心农村信用社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一些财政性涉农存款大力向农村信用社倾斜,支持和帮助农村信用社处置化解不良资产,维护农村信用社债权,最大限度地帮助清收和保全农村信用社贷款,以维护农村信用社金融债权和资产运行安全,确保农村金融和社会的稳定。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清收处置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与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结合起来,树立讲信誉、守信用的社会风气,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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