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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意见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意见
(州府发〔2009〕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畜牧业是我州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为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全州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家、省关于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州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内防与外堵相结合”这条主线,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坚持以预防为主、强制免疫的原则;坚持检疫与执法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内防与外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疫情监测与疫情处置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免疫为基础、检疫为重点、监测为支撑、执法监督为手段”这条预防、控制、扑灭疫病的主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三)目标任务。1.疫情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力争不发生疫情、确保有疫不扩散”,其它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2.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免疫密度达95%以上,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90%以上;3.免疫质量: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4.畜禽标识:畜禽标识佩戴率、免疫证持证率、免疫档案建档率达100%;5.检疫监督:规模养殖场(户)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达100%。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重点疫病的强制免疫。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要组织好辖区重点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业务部门要加强强制免疫所需物资的组织、保管、发放,确保免疫质量达到国家要求。

  (二)加大产地检疫力度。要依法建立检疫申报制,合理设置报检点,实施现场检疫。对进入流通环节的动物要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查验检疫证明和耳标,对病死动物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要按照“四不准一处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和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防止病死动物、疫区动物、没有检疫证明和耳标的牲畜及其产品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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