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意见


  (六)实行强制免疫。要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畜牧兽医部门要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实行地毯式、高密度免疫,做到“六不漏”,即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

  (七)加大检疫工作力度。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条件的乡镇要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严把宰前宰后检疫关。搞好产地检疫,要以方便群众、有利于把好检疫关的原则合理设置报检点。每个乡镇必须设置2个以上,要求在2009年完成。严格运输环节检疫,加强省际间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检疫监督力度,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和管理规范》开展运输检疫。做好市场检疫,进入市场流通的畜禽实行准入制,凡未经检疫、没有佩戴耳标的牲畜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为确保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畜牧兽医部门收取的检疫费,必须全部用于畜牧兽医工作。

  (八)加快动物防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步伐。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州、县两级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冷链设施设备。加快州、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步伐,加大乡镇畜牧兽医站项目建设力度,确保新建、改建乡镇畜牧兽医站匹配经费的落实,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抓好村级兽医室建设,力争在三年内达到每个村建一个村级兽医室的目标。

  (九)加强牲畜调运管理。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牲畜调运申报备案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跨州、跨省调运牲畜,必须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并加强牲畜调运前后的检疫监督。凡需调出的牲畜,要严格把好检疫关,并加强运输环节的监管检查,坚决杜绝动物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十)加强动物防疫人员的培训力度。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动物防疫技术培训。要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动物防疫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讲座、开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动物疫病防控质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