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区是劳动力输出的主要地区,组织好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是春运工作的重点,各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关心和密切关注民工流动情况,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做好民工有序运送工作。
(四)公安、交通、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要求他们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对严重超载行为,要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打击和防范。
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指导和疏导工作,对公路主干线和机场进出道路、事故多发地段和易堵地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畅通。发生大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采取各种措施,缓解对交通的影响。
继续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车船和飞机。
(五)各运输单位要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主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旅客集散信息,重点组织好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码头等人员聚集场所疏导和运输方式衔接调度工作,确保乘客及时疏散。
(六)春运期间,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还要统筹安排好货物运输,保证煤炭、油品、粮食、化肥和市场供应等关系国计民生物资的运输,保障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正常运转。
(七)劳动保障部门应在玉屏、思南等民工流压力大的地方,派人值班,为农民工提供有关服务。
(八)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春运期间地区经贸局要注意协调中石化、中石油两企业,如出现大量车辆等待加油的情况,应设置专用加油位,优先保证客运车辆用油。
四、强化安全工作,切实进行春运检查
(一)2009年春运工作,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好各项运输安全工作。在2009年1月11日全国春运工作开始前,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在春运工作中,各级各部门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要在地区春运办的安排和指导下,严格按照安全工作预案和处理突发事件预案,加强对春运工作的具体指导、监督并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检查和落实。
(三)地区春运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组织检查,督促各县、各部门工作到位、监督指导到位、各项组织保证措施、安全应急处理预案措施落实到位。
(四)地区春运办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各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