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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9〕3号)


沿河、德江、思南、石阡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铜仁地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六日

铜仁地区大中型水电工程
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根据地区分解落实的2008年移民工作计划任务,为了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推动我区移民工作的深入开展,妥善安置移民,推动库区社会和移民稳定,促进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我区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综合平衡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依据省移民办与地区移民办,行署与各库区县人民政府、地区移民办与各库区县移民部门签订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省办下达的移民工作大事记任务、移民工作理论研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如移民搬迁安置年度计划任务发生变化的,按经行署批准变更的计划任务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一)成立全区移民工作目标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移民办)和两个考评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各库区县和移民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二)各考评组根据各库区县2008年度移民工作任务和《铜仁地区2008年度考核评分细则》对各库区县进行考核,并提出考评等次及奖惩的意见,报地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行署审定。

  (三)各县考评等次和奖惩情况在年度总结会上予以通报,并对目标管理获奖的县和单位予以表彰,对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在考核等次和奖惩评定时,要考虑平时的工作表现,结合政令畅通、工作配合程度等因素进行,特别是移民工作大事记的编撰、移民维稳和移民信访件的办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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