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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民工失业返乡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积极搭建农民工自主创业平台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托本地资源优势,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积极支持和引导有愿望、有条件的失业返乡农民工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业,发展生态畜牧业、茶叶、中药材、烤烟、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要搞好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的政策对接服务,积极搭建创业平台,优化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环境,在工商登记、资金扶持、税费征收、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国土部门要对返乡农民工在创业用地上给予帮助,支持他们依法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荒山、荒地等创业。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按照手续从简、收费从低、办事从快、服务从优的要求,在最短时间内为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办理好相关证照。金融部门要降低贷款门槛,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在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允许其依法用农村房产、土地经营权、林权、有价生产资料、商标、品牌等抵押贷款,提供信贷支持。税务部门要落实好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要帮助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符合贴息政策的,财政要进行全额贴息,切实减轻农民工创业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

  四、认真开展农民工针对性培训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近段时间返乡农民工在家的空闲期,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外出务工需求,解放思想,整合人力、资源和资金,制定中长期、短期培训计划,开展定单、定点、定向培训。农办、劳动保障、农业、扶贫办、乡企、建设、文化、旅游、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工、青、妇等团体,要抓紧时间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培训种类,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指导下,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开展针对性适用技术培训。对留下来就近就地就业和继续外出务工的,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资金、有技术、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对愿意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开展种植、养殖业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技能水平、择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五、切实做好维权工作,认真开展救助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将维权投诉电话等向社会予以公布,做好返乡农民工的法律咨询等服务工作,妥善处理好因企业裁员发生的劳务纠纷。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要加强与劳务输入地相关机构的协调与联系,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教育部门要无条件地就近就地安置好返乡农民工子女就学,严禁乱收费。公安部门要降低非农户籍准入门槛,鼓励返乡农民工转为非农人口;房产部门要完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商品房有关政策,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购买城镇住房,扩大城镇非农人口总量。民政部门要做好农民工返乡的生活救助,对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要纳入农村低保,对生活暂时困难的要给予临时救助,保证返乡农民工的基本生活,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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