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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启用贵州省铜仁地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审核工作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启用贵州省铜仁地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审核工作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8〕179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因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需要,从即日起启用“贵州省铜仁地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审核工作办公室”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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