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强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一是规范服务内容。按照综合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努力提供 “六位一体”服务。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完善技术标准和考核办法,规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二是规范健康管理。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推进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健康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推行全科团队服务和责任医生制度,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主动深入社区、走进家庭、贴近群众,积极为居民提供上门服务。
(三)深化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一是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努力从根本上改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药养医、以医养防”机制,消除靠医疗服务收入维持运转的弊端,切实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同步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防止低效率、养闲人。二是深化基本药品零差率使用改革,完善社区基本药品目录遴选、调整和管理机制以及对取消基本药品加成率的财政补偿政策,切实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三是积极推进医疗保障进社区。主动协调劳动保障部门,探索建立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和资金预付制度。推行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引导居民普通门诊下沉到社区。
(四)学习贯彻《
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一是认真学习《条例》。认真组织实施好卫生行政部门的学习贯彻,使行政管理人员能根据《条例》规定调整工作思路,运用法律手段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社区卫生,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二是大力宣传《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使社会各方面及广大群众了解《条例》的基本精神和法律规定,依法参与到社区卫生服务中来。三是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加强《条例》贯彻实施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
二、妇幼保健工作
妇幼保健事业发展指数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主要内容,代表一个国家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的水平,是增强全民族健康素质的基础性工作,国家已经明确将其纳入公共卫生范畴。2009年,重点是按照《
母婴保健法》、《
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十一五”妇幼卫生发展规划目标的要求,贯彻落实“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不向医院模式发展”的方针,推动妇幼保健事业健康发展。主要工作目标是:妇幼保健机构合格率8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 5‰以下,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8‰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