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改善护理服务。以贯彻《
护士条例》、“十一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为重点,全面推进护理工作。有序推行表格式护理病历,减轻护理书写负担,把护士的时间还给病人。加强护患沟通,改善护患关系。落实医疗机构的责任,采取多种措施,逐步解决护士力量配备不足和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切实维护护士权益。建立护理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护理质控活动,确保护理质量与安全。发展整体护理和专科护理,开展护理科研,努力提升护理服务和技术水平。建立医院护理工作评价制度,适时组织三级医院护理工作整体评价活动。
15、加强药事管理。继续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处方管理办法》和我省抗生素使用管理规范,以规范使用抗生素为重点,落实合理用药原则。加强医院药剂科规范化建设。开展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逐步推行临床药师制。严格执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制度。继续控制药占比。适时召开全省药事管理工作会议。
16、加强院内感染管理。召开全省院内感染管理工作会议。完善院内感染控制组织,健全院内感染监测网络,继续开展院感常规监测,推广目标性监测。规范院内感染事件信息管理,及时、依法、规范处理院内感染事件。
三、依法办事,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
坚持依法行政,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贯彻医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和服务行为监管,努力形成统一、高效、严格的医疗服务监管机制。
17、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严格执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和《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下发并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和程序,加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档案和信息化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审批医疗机构的行为,探索建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日常监管体制和机制,坚决查处超范围执业、命名不规范、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