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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爱卫会关于命名江苏省卫生县城和江苏省卫生镇的决定

江苏省爱卫会关于命名江苏省卫生县城和江苏省卫生镇的决定
(苏爱卫〔2009〕1号)


各市爱卫会: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农村卫生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经考核评审和公示,省爱卫会决定命名淮安市金湖县县城、盱眙县县城等2个县城为“江苏省卫生县城”;命名无锡市周铁镇、丁蜀镇、湖(氵+父) 镇 ,常州市儒林镇、朱林镇、尧塘镇、西夏墅镇,苏州市胥口镇,南通市柴湾镇、吴窑镇、丁堰镇、下原镇、磨头镇,淮安市马坝镇,扬州市宜陵镇、大仪镇,泰州市黄桥镇、孤山镇、永安洲镇、九龙镇、戴南镇、白米镇等22个镇为“江苏省卫生镇”。希望被命名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爱国卫生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向先进学习,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方针,大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为保障人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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