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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通知的通知
(苏卫办医〔2009〕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8〕2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对于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加强考核和奖惩,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抗感染治疗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遏制抗菌药物的滥用。

  二、积极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按照卫生部培训方案的要求,2009-2010年我省将完成1000名基层医药卫生技术人员的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各市卫生行政部门一方面要协助组织和管理省级培训在本辖区内的相关工作,并协助组织对受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市级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作为省级培训工作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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