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爱卫会关于命名吴江市、武进区为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市(区)的决定
(苏爱卫〔2008〕15号)
各市、县(市、区)爱卫会:
根据苏州、常州市爱卫会申报推荐,按照《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省爱卫办组织建设、农林、卫生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对吴江市、武进区创建农村改厕先进市工作进行了考核。
考核结果表明,近年来,吴江市、武进区始终把农村改厕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改善农村卫生环境、预防疾病和促进农民身体健康的治本措施,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列入政府工作目标,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部门协作,落实相关措施,农村改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辖区内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均达95%以上,达到了“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的要求。省爱卫会决定命名吴江市、武进区为“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