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确认连云港市中医院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8〕75号)
连云港市卫生局:
根据你局《关于申请对连云港市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院进行评审的请示》(连卫医﹝2008﹞46号),我局于2008年10月24-25日委托省中医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对连云港市中医院进行了评审。评审专家组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与标准》(试行)的要求,结合《江苏省三级中医院医疗机构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考评细则》(实行)和《江苏省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考核细则》等有关文件,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和考核考试等形式,对医院规模、技术质量、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和中医特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评议。评审专家组认为,连云港市中医院以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为抓手,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医院规模迅速扩大,人员结构逐步优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展,已经成为具有一定区域优势地位和影响力的中医院,基本达到了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标准。经研究,我局同意评审专家组意见,确认连云港市中医院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