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江苏省“禁粘”试点城区考核验收标准说明(试行)
一、政府重视与目标管理
1、政府把“禁粘”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
(1)内容解释:指政府或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禁粘”政策文件,墙改办制定相应的措施。
(2)资料来源: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禁粘”的政策性文件。
(3)考核要求:根据“禁粘”文件的不同层次进行考评,分别按5、3、2三段分值打分。
2、政府把“禁粘”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1)内容解释:指政府或主管部门将“禁粘”列入政府或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或纳入墙改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2)资料来源:有关“禁粘”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责任书。
(3)考核要求:根据制定目标的详略或层次不同进行考评,分别按5、3、2三段分值打分。
二、工作措施与监督检查
3、落实“禁粘”工作措施
(1)内容解释:指政府或主管部门牵头,依靠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和发挥与“禁粘”有关的各部门职能,把好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的各个环节,职责明确;墙改办根据政府“禁粘”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并做到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2)资料来源:有关“禁粘”工作的方案。
(3)考核要求: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墙改办采取的具体措施情进行考评,分别按8、5、2三段分值打分。
4、“禁粘”宣传工作
(1)内容解释:指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杂志、户外广告等各种媒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禁粘”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性,使“禁粘”工作被社会各层面认知。
(2)资料来源:有关宣传资料。
(3)考核要求:根据开展宣传不同情况和程度进行考评,总分值为8分 。
5、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现象
(1)内容解释:指各级墙改办及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对建筑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对使用粘土制品的行为予以纠正;对新墙材质量和粘土类墙材的生产实行监督检查。
(2)资料来源:检查记录
(3)考核要求:本项设置三个平行分值,分别为3分。根据检查的频率和记录情况进行考评打分。
三、建筑工程“禁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