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苏发改法规发〔2009〕13号)
省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
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招标投标工作有关情况,研究、解决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措施和手段,经省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2008年度第三次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在各行业、各部门原有招投标情况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全省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分为《招标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表1)、《招标项目投诉受理和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表2)和《评标专家库建设基本情况表》(表3)。表1和表2每半年统计一次,表3暂定每年统计一次。上半年统计信息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全年统计信息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报送统计报表采取纸质和电子同时报送的方式,纸质报表应当加盖报送机关印章。
二、省级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或本系统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情况的统计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分别于当年的7月30日和翌年的1月30日前,将本行业或本系统本年度上半年和全年的统计报表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省级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在报送每年度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情况统计表的同时,应当附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情况分析报告。
三、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各部门的报表和情况分析报告汇总,分别形成半年的全省招投标活动监管情况报表和年度的全省招投标活动监管情况报告,全省招投标活动监管情况年度报告由各部门会签后,报送省人民政府,抄送各部门。联系人:王彪,联系电话:025-83392538,电子信箱:fgc@jsdpc.gov.cn。
四、本制度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表1) (略)
2.招标项目投诉受理和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表2)(略)
3.评标专家库建设基本情况表(表3)(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