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更加严格的工作机制,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一是要提高认识。工程建设各单位都要进一步增强对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必须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责任感。二是要落实责任。要更加科学合理地细化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中的责任,要切实加强考核来保证责任的履行。三是要预防在先。坚持防患于未然,共同注重和规范合同履约过程,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质量安全工作,把矛盾和隐患化解在萌芽状况。
六、要以“三个合理”和“三个关键人”为主线,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进一步创新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创新、质量创优和比精细、比环保、比 节约的“两创三比”活动,并全面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使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均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二是加强科技创新。要在解决桥梁质量通病、提高桥梁耐久性以及标准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技术研究和工法编制工作,加强创新和系统集成,形成浓厚的创新氛围和长效的创新机制。三是严把质量控制关口。要进一步加强试验检测管理,切实保证必须的覆盖面和合理检测频率。试验检测数据一定要做到可靠、可信,对于弄虚作假的现象,必须坚决予以严惩,直至清除出江苏的建设市场。
七、求真务实改善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要认真研究工程分包和劳务队伍管理的新思路、新对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和措施,始终坚持在阳光下运行,让非法分包、转包等失信行为没有立足之地。二是要加强合同管理。要严格履约考核,督促和纠正有关从业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凡有违反的,要在信用等级评定时给予处理。三是要加强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项目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对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和工程质量情况实施数字化、信息化和阳光化管理,真正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交通建设市场体系,使每一个失信质量行为均处于政府和社会的监管之中。
八、要建立完善的预防和应对机制,进一步提高对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建立质量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和工作机制,要有可沟通协调、可操作性。要畅通质量举报渠道并建立反馈机制,并抓紧制订完善质量举报调查处理规定,拓宽监督渠道,保证言路畅通,健全举报奖励和反馈机制。
九、分类指导施工和监理队伍建设,为加强现场管理提供重要基础。一是要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培训。必须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一线作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操作技术水平。二是要积极培育紧缺队伍和优秀人才。对于水上监理人才紧缺的矛盾,要立足于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培训力度,力争从无到有、从有到足,逐步为培育竞争开放的水运建设监理市场创造条件。三是要为从业队伍做好服务保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工程业主单位要积极主动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想方设法为参建团队提供有力的支持,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和谐的环境与氛围。四是要抓好廉政建设。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队伍的廉政风险意识,让每一个质量管理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