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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深入开展建设工程“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9年2-3月开展深基坑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基坑支护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基坑开挖施工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地下管线资料的移交和保护情况,基坑周边的堆载和排水情况,基坑的位移和沉降观测情况。

  (四)抓好灾后重建安全生产工作

  “5·12”汶川大地震给我市的基础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目前大量灾后重建工程相继开工建设,灾后重建是当前我市建设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外省入川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质[2008]136号)要求,加强灾后重建项目专项安全措施的审查及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对灾后房屋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严格把关。

  (五)抓好在建重点项目安全工作

  各区(市)县要认真吸取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8]118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川建质安发[2008]481号)要求,切实加强在建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别是成都地铁工程施工要加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组织和管理、安全监管和检查等方面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各区(市)县建设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和层级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突出“两节”这一重点时期,认真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职责,细化活动步骤,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和目标的实现。市建委成立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组织指导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活动。

  (二)活动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两节”、“两会”的重点时期;二是灾后重建项目、在建重点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工程、学校周边施工项目、大型公用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六个重点方面。

  (三)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暗访为主的方式。凡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除限期整改外,要定期在媒体上公布,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活动期间凡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顶格严肃处理;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市)县,建设局分管领导要于2日内到市建委接受施工安全约谈,并提交书面整改材料。活动期间连续两次发生一般事故或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市建委将对当地建设局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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