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搞好销售服务。中标销售企业应本着方便农民申领(退还)补贴的原则,要求各备案销售网点做到:
1、增强服务意识。各销售网点要落实导购人员向农民讲解购买补贴类产品政策和注意事项。
2、准确开填票据。对补贴类产品购买人,要准确开填税务发票并提交随机标识卡。开填发票可以一户(人)一票多品,但不得多人(多户)共用一张发票。发票除完整清晰填写品名、规格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等外,还须在右上角清晰工整注明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品标识卡号码(一票多品均须填写),并按要求在产品售出三个工作日内将标识卡号码及产品生产编号录入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3、坚持先退补贴后退货原则。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销售网点首先依据标识卡号码及产品生产编号查询购买人是否申报或领取补贴。
(1)对未申报补贴的,直接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并销毁产品标识卡(以下简称退货手续);
(2)对已申报补贴审核但未领取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应立即帮助联系其原补贴审核机构,注销该购买人的补贴申报审核信息后,办理退货手续;
(3)对已领取补贴的,由销售网点向购买人出具《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退还表》,会同购买人填写相关内容,指导购买人办理补贴退还手续以及到原补贴审核机构审核签章,最后据此办理退货手续,并逐笔建立退货记录,附上《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退还表》原件、作废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营销鲜章),留存4年备查。
(七)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加强促销安全管理中标销售企业要建立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经营促销场所发生哄抢、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确保销售场所人身、财产安全。
(八)健全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中标销售企业要有明确的服务理念和统一的服务标准,做到家电商品卖到哪里,维修服务网点建到哪里,切实解决农民消费者后顾之忧。要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并从企业总部到县级网点,公布投诉电话,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受理和限时妥善处理农民消费者投诉。
(九)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中标销售企业要从购、销、存到配送、维修、服务和信息工作等方面,建立健全家电下乡工作管理制度;要以落实政策、执行制度为重点内容,对企业及各网点相关的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
(十)加强合作。所有中标销售企业之间应友好合作,不得发生恶意竞争事件。中标企业之间要保持平等竞争关系,不得进行违规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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